2023广西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1095人公告
2023-03-16 来源: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642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随军未就业家属、村“两委”干部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50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2.直接考核招聘,须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部分面向乡镇卫生院招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岗位。
3.免笔试招聘岗位
(1)部分岗位须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
(2)部分面向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3)部分面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招聘岗位,须获得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7.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聘用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户籍、年龄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为贵港市所属辖区或2023年3月20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所属辖区。
(三)市直、县(市、区)单列定向招聘其辖区内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必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的规定。即2023年3月20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未就业家属。
(四)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贵港市辖区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市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以及任期满5年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户籍或生源地为贵港市所属辖区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定向招聘村(含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岗位,仅限于所在县(市、区)且在岗的任期满3年的优秀村(含农村社区)“两委”定额干部报考。报名程序:本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并出具报考证明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六)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且户籍为贵港市所属辖区的人员报考。
(七)桂平市定向招聘生源地或户籍岗位,仅限于桂平市生源地或户籍人员报考。
(八)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生源地或户籍岗位,仅限于平南县马练瑶族乡、国安瑶族乡生源地或户籍的人员报考。
(九)定向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十)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仅限于生源地或户籍岗位所在县(市、区)的人员报考。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十一)凡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 或录(聘)用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十二) 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全区统一网络平台报名。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gxgg.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链接 “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入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尤其是学历、专业、工作学习经历、家庭成员信息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附件4)。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三)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3月26日17: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9日17: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缴费100元。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考生无需缴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办理流程详见《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须知》(附件5)。减免申请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需领取票据的报考人员:①报考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缴费工作5个工作日后;②报考免笔试岗位且无需退费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7日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电子票据发放服务平台下载非税电子票,网址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39/2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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